中国人权谴责对黄雪琴和王建兵的不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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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强烈谴责对女权主义活动家和记者黄雪琴以及劳工活动家王建兵的不公正判决,他们的工作对女权和劳工事业意义深远。两人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黄雪琴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另外没收她1万菲律宾比索。王建兵被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另外没收他1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黄雪琴已表示将提起上诉;王建兵也计划在与律师咨询后提出上诉。这些判决即使在类似的政治案件中也显得特别严厉,明确表明政府惩罚黄雪琴和王建兵的目的,不是因为他们犯了真正的罪行,而是因为他们在组织一个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方面发挥了影响力。
黄雪琴是一位备受尊敬的活动家和记者,以其为#MeToo受害者的不懈倡导而闻名。在被捕之前,她因为报道2019年香港抗议活动而经历了一段“被强迫失踪”的时期。王建兵是一位知名的劳工活动家,自2005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公益工作,是工人和残障人士以及#MeToo运动的坚定支持者。王建兵的父亲在一份声明中说:“他为社会做了这么多贡献,做了这么多年公益事业。他不可能对社会有什么危害的”。尽管由于长期参与社会活动,黄雪琴和王建兵早已成为政治打压的目标,但他们在本案中的逮捕是因为他们组织了一个小型的每周聚会,王建兵在他家中发起并主持了这些聚会。根据起诉书:
“2020年11月起,被告人王建兵、黄雪琴……利用境外通联软件发布聚会信息,定期召集多人在被告人王建兵租住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49号202房等地组织聚会……并借讨论社会话题之机,煽动参加人员对我国国家政权的不满。”
事实上,这些聚会是希望在关心中国社会的志同道合的公民之间建立社群,并讨论诸如劳工、LGBT+和女性权利等问题。作为组织者,黄雪琴和王建兵希望提供一个社交空间,让参与者可以自由发言,并从社群其他成员那里获得支持。然而,由于行使国际法和中国宪法保护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他们被盯上并拘捕、审讯、酷刑、单独监禁,并被禁止与外界见面或通信。在他们被捕后,超过70名他们的朋友和家人被警方讯问,有些人被胁迫和威胁签署虚假供词,指控黄雪琴和王建兵试图“颠覆国家政权”。他们的部分社交网络联系人因受到当局的骚扰而被迫离开广州。
黄雪琴和王建兵的案件是中国当局意图以“国家安全”为名压制公民社会活动的明确例证。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只是希望提供一个互助和公民参与的空间。《世界人权宣言》声明:“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此外,“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黄雪琴和王建兵行使这些权利而对他们进行惩罚,是一种可耻且不可原谅的行为,目的是强行压制公民社会的言论。
中国人权敦促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两位活动家,并呼吁国际社会给予紧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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